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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回到游戏25(第1页)

在这我们要说一下动物学上的分类层级,由大到小分别是“门、纲、目、科、属、种”,比如说我们人类,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纲,灵长目,人科,人属,人种。而猿呢,黑猩猩为例,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纲,灵长目,人科,黑猩猩属,黑猩猩种。大猩猩和猩猩(就是产在亚洲的红毛猩猩),也都是人科,也就是说,我们和猿,在“科”这个动物分类层级上,都还是一样的。再从遗传基因上看,我们在《第三种黑猩猩》那本书里讲到过,人类与黑猩猩的基因差异只有1.6%,相似度非常高,亲缘关系真的是非常相近。至于长臂猿和各种猴子,跟我们的亲缘关系稍远,但也都是同属于灵长目,从这个译名就能看出,我们人类把猿猴视为和我们自已一样的“万物生灵之长”。

但是,上面这些,是我们在现代动物学基础上的认知,而这个认识的形成,那可是相当漫长,这个过程就是一个科学跟迷信、偏见、伦理斗争的过程,一波三折。下面就来看看我们人类是如何认下猿猴这位表亲的。

灵长类动物在世界上的分布并不均匀,绝大部分灵长类动物都以水果、坚果和昆虫为主食,而又大多不擅长游泳,无法长途迁徙,比如说黑猩猩和倭黑猩猩,由于几百万年前刚果河改道,无法渡过,一直被困在非洲中部。因此,灵长类动物集中分布于热带和亚热带的大陆上,也就是非洲、拉美以及亚洲南部。在其他几个大陆上,自古以来就很少或完全没有灵长类动物分布。

那在这个地理范围内的人类古文明,主要都有哪些呢?有埃及、印度、中国,这几个文明的祖先,是最早接触、观察猿猴的。

先说古埃及,我们看古埃及的壁画,很多神灵是以动物的形象出现的,兽首人身,有胡狼头的、鹰头的、鳄鱼头的,同时也有好几位神灵,是以狒狒头的形象出现的,比如古埃及神话中的智慧之神透特,他就经常被画成一个人身狒狒头的形象。可能这跟古埃及人经常饲养狒狒作宠物有关,在埃及的古墓里,甚至还发现过狒狒遗体制成的木乃伊。

除了埃及,古代北非还有过另一个有名的文明古国,迦太基,在今天的突尼斯一带。迦太基人有一项最厉害的技能,就是航海。公元前6世纪,迦太基航海家汉诺率领舰队沿大西洋海岸南下寻找殖民地,这一路上有不少奇遇。比如,他们在一座名叫“神的战车”的火山(一般认为就是现代的喀麦隆火山)附近,抓到了三只“雌性大猩猩”,其中两只死后,皮被保存在迦太基的塔尼特神庙里,后来到了公元前146年,罗马毁灭迦太基,一把大火把城烧了,这两张“猩猩皮”也一起被毁掉了。但本书作者认为,迦太基人抓到的“大猩猩”,未必真的是猩猩,虽然记载称它们也是浑身的长毛,但说它们会投掷石块攻击人,这就有点不可思议了,所以作者猜测,它们有可能是当地土著人。

再说印度,印度的灵长类动物种类和数量都比北非更多,而且从不怕人。据说,亚历山大东征印度的时候,不怕印度的军队,就怕数量庞大的印度猴群。印度文化里猴子的地位很尊崇,印度神话里有一个非常有名的“神猴哈奴曼”,广受崇拜,甚至有文化学者认为,孙悟空这个形象的原型,就来自于这位印度神猴。今天的印度,猿猴仍然享有很高的地位,很多神庙中都有大群猴子出没,印度人将喂养这些猴子视为一种祭祀。

再说我们中国,中国文化里猿猴也被认为是有灵性的动物,特别是长臂猿,比猴子更受重视,很多文艺作品里都把它们写成很灵异的动物,这点我们在《朱雀》那本书里专门讲过。

埃及、迦太基、印度、中国这些文明发展比较早的国家,都早早就注意到了猿猴和它们的某些特征,比如聪明,但是,对它们的观察,始终仅限于某些实用的方面(例如食用、药用或宠物),没有形成什么学术体系。所以这些古文明对猿猴的观察和了解,都是很感性的。

作为现代科学的发源地,欧洲古代由于气候寒冷,没有野生灵长类动物,东南欧的猿猴早在冰河时代之前就灭绝了,现在欧洲只有一种野生的灵长类动物,直布罗陀猕猴。而且这种猴子的来历非常好玩,它们原产在北非,是三百年前被欧洲水手带到直布罗陀的,直布罗陀这个地方,就在地中海西边,西班牙的东南角上,离非洲非常近,直布罗陀海峡是地中海的西出口,战略位置非常重要,以前是西班牙的地盘,后来英国人占领了这,但西班牙始终想把直布罗陀收回去。当地有个传说,说“当直布罗陀的猕猴全部消失的时候,英国人就会失去对这里的统治权”,英国人也迷信,每当西班牙试图收复直布罗陀时,英国人就会迅速从北非进口一批猕猴,这样才形成现在的直布罗陀猕猴种群。

我们讲这个故事就是说,灵长类动物在欧洲,几乎是看不到的,欧洲人接触灵长类动物的机会很少,所以对它们的研究起步很晚,也很不充分。古希腊人通过跟埃及的接触,了解了狒狒和猕猴,这些动物对他们来说非常神秘,所以演化成了神话符号,比如古希腊神话中的“狮身人面”斯芬克斯,原型很可能就是埃塞俄比亚的狮尾狒。古罗马人通过“海上丝绸之路”,对南亚和东非的灵长类动物有了更深刻的了解。罗马帝国时期,猕猴、长尾猴和狒狒被大量引入南欧,当作宠物。公元2世纪的古罗马名医盖伦认识到,猴子的身体结构与人类非常相似,他曾经多次解剖这些动物。后来因为宗教观念的影响,欧洲很长时间没有人再做过生物实验,人们对灵长类动物身体结构的认识,一直停留在盖伦那个时代,直到16世纪。

我们知道,15、16世纪,欧洲文艺复兴、地理大发现,人们打破中世纪宗教对思想的禁锢,重新认识世界,重新开始研究各种科学,这其中也包括动物学。欧洲人对灵长类动物开始重视,这跟帝国主义国家的殖民运动息息相关。16世纪,大量灵长类动物被从新大陆殖民地带入欧洲,才让欧洲人大开眼界。1548年,奥地利太子菲利普搞到了两只猿猴当宠物,根据记载的描述,很可能是黑猩猩,但当时人们还并不知道存在“黑猩猩”这么一个物种,也没有重视。直到17世纪初,类人猿才进入科学家的视野。当时一位英国牧师帕切斯,最先详细地描述了他在刚果丛林中目睹的大猩猩,另一位旅居印度尼西亚的荷兰医生巴特尔,则目睹了红毛猩猩。但当时欧洲人还是没有认识到,类人猿是一个他们以往不知道的物种,只是把他们当做猴子,或者神话里的动物,比如那位荷兰医生,就把红毛猩猩称为古希腊罗马作家半人半兽的精灵“萨梯”。

事实上,直到法国大革命为止,欧洲画家都只会画猴子,而不会画类人猿,因为类人猿没有尾巴,长相又接近人类,被基督教视为邪恶的象征,艺术家们对真实的类人猿避之唯恐不及,他们的类人猿更像是裸体的畸形人类,这令上流社会感到尴尬和恐惧,即便最激进的艺术家也不敢如实刻画灵长类动物,特别是生殖器官。

正是因为这种伦理或者说偏见的阻碍,对类人猿的研究在欧洲进展很慢。18世纪法国出过一位最伟大的博物学家布丰,他写过一部36卷的博物学巨著《自然史》,其中有的篇目还入选过我们的中小学语文课本,但即便是在这么一部煌煌巨著里边,由于欧洲文化中严重缺乏有关灵长类动物的词汇,布丰记述这些灵长类动物时,用的名称也是非常混乱,并且他轻信奇闻异事,把“灵长类动物非常好色,喜欢糟蹋妇女”这类扯淡的内容,也都写进去了。这些都让《自然史》对灵长类动物的记载变成了一团糟。不过,布丰到底是大家,他发现,类人猿与猴子的主要区别是类人猿没有尾巴。而在此之前,欧洲科学界还认为,类人猿与猴子的主要区别是类人猿的鼻子扁平,或者是门牙数量不同。现在我们知道,布丰在这个问题上是正确的。

同时代的瑞典生物学家卡尔·林奈,提出了将整个生物界用“界、纲、目、属、种”来划分的研究方法,并且发明了“双名法”,每种生物都获得了严谨的拉丁文属名和种名。林奈设立了灵长目,将它划分成四个属:人属、类人猿属、狐猴属和蝙蝠属。其中,人属包括人类和各种畸形人、原始人,甚至还可能包括几种黑猩猩和长臂猿;类人猿属包括无尾类、短尾类和长尾类。不过由于林奈沉迷于希腊罗马文化,他给许多灵长类动物起了误导性的学名。

例如,林奈用“萨梯”(就是我们前面提过的罗马神话里的精灵)称呼黑猩猩,甚至某些叶猴和狮尾猴;“俾格米”(罗马神话中的小矮人)被他用来称呼红毛猩猩,这就更不准确了,因为红毛猩猩是灵长类中体型第二大的,仅次于大猩猩;生活在沙漠和草原的狒狒被他命名为“森林女神猴”,可爱的南美绢毛猴被他命名为“俄狄浦斯猴”,俄狄浦斯是古希腊悲剧中的著名形象,曾经杀父淫母,而这种小猴子无论如何都做不出这种事来;斯里兰卡猕猴被他命名为“中国猿”;更离谱的是,他把蝙蝠和鼯鼠也划入灵长目,而这两种动物跟人类和猿猴实在是不沾边……

林奈是瑞典人,瑞典没有海外殖民地,林奈只能靠与荷兰东印度公司交流,来获得对热带和亚热带动植物的了解,其中就包括少数灵长类动物,但林奈对荷兰的访问实在太短,无法系统了解对他来说过于陌生和复杂的灵长类动物。不过,林奈确实意识到了类人猿与人类非常相似。另一位值得一提的是德国动物学家布鲁门巴赫,他最先研究人种和灵长类化石,但是他坚持将人类划分为一个单独的目——两手目,而把其他的灵长类动物归为四手目。这种划分,在当时获得了宗教界和其他保守人士的支持,但是后来没有被学界认可。

18世纪末的法国大革命时期,有一位法国科学家名叫杰佛罗伊,他最出名的学术成果是,发现了指猴不是松鼠,而属于灵长类(指猴就是产在马达加斯加岛的一种个头非常小的猴子,我们看动画片《马达加斯加》,那里狐猴王身边的那个小跟班,就是指猴),拿破仑远征埃及的时候,杰佛罗伊也随他的军队一起出发,他在远征过程中获得了大量的中东动物标本,返回法国以后,他通过仔细研究,将灵长目划分为阔鼻类、狭鼻类和原猴类,这一分类方法延续至今。

19世纪末,法国博物学家奥德伯特出版了一本《猿猴之自然历史》,这是第一部灵长类动物的精美画册,类人猿第一次以准确写实的形象呈现在出版物上——当然还是隐去了生殖器官。后来,欧洲的科学家们,比如德国的博物学家亚历山大·洪堡,他们通过长期在热带和亚热带森林的野外实地考察,进一步充实了灵长类的分类谱系,随着他们的研究,我们人类跟猿猴特别是类人猿,在生物学上的相近性,越来越明晰,我们越来越认识到,我们确实是同属于一个“灵长目大家庭”。

在这我们要说一下动物学上的分类层级,由大到小分别是“门、纲、目、科、属、种”,比如说我们人类,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纲,灵长目,人科,人属,人种。而猿呢,黑猩猩为例,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纲,灵长目,人科,黑猩猩属,黑猩猩种。大猩猩和猩猩(就是产在亚洲的红毛猩猩),也都是人科,也就是说,我们和猿,在“科”这个动物分类层级上,都还是一样的。再从遗传基因上看,我们在《第三种黑猩猩》那本书里讲到过,人类与黑猩猩的基因差异只有1.6%,相似度非常高,亲缘关系真的是非常相近。至于长臂猿和各种猴子,跟我们的亲缘关系稍远,但也都是同属于灵长目,从这个译名就能看出,我们人类把猿猴视为和我们自已一样的“万物生灵之长”。

但是,上面这些,是我们在现代动物学基础上的认知,而这个认识的形成,那可是相当漫长,这个过程就是一个科学跟迷信、偏见、伦理斗争的过程,一波三折。下面就来看看我们人类是如何认下猿猴这位表亲的。

灵长类动物在世界上的分布并不均匀,绝大部分灵长类动物都以水果、坚果和昆虫为主食,而又大多不擅长游泳,无法长途迁徙,比如说黑猩猩和倭黑猩猩,由于几百万年前刚果河改道,无法渡过,一直被困在非洲中部。因此,灵长类动物集中分布于热带和亚热带的大陆上,也就是非洲、拉美以及亚洲南部。在其他几个大陆上,自古以来就很少或完全没有灵长类动物分布。

那在这个地理范围内的人类古文明,主要都有哪些呢?有埃及、印度、中国,这几个文明的祖先,是最早接触、观察猿猴的。

先说古埃及,我们看古埃及的壁画,很多神灵是以动物的形象出现的,兽首人身,有胡狼头的、鹰头的、鳄鱼头的,同时也有好几位神灵,是以狒狒头的形象出现的,比如古埃及神话中的智慧之神透特,他就经常被画成一个人身狒狒头的形象。可能这跟古埃及人经常饲养狒狒作宠物有关,在埃及的古墓里,甚至还发现过狒狒遗体制成的木乃伊。

除了埃及,古代北非还有过另一个有名的文明古国,迦太基,在今天的突尼斯一带。迦太基人有一项最厉害的技能,就是航海。公元前6世纪,迦太基航海家汉诺率领舰队沿大西洋海岸南下寻找殖民地,这一路上有不少奇遇。比如,他们在一座名叫“神的战车”的火山(一般认为就是现代的喀麦隆火山)附近,抓到了三只“雌性大猩猩”,其中两只死后,皮被保存在迦太基的塔尼特神庙里,后来到了公元前146年,罗马毁灭迦太基,一把大火把城烧了,这两张“猩猩皮”也一起被毁掉了。但本书作者认为,迦太基人抓到的“大猩猩”,未必真的是猩猩,虽然记载称它们也是浑身的长毛,但说它们会投掷石块攻击人,这就有点不可思议了,所以作者猜测,它们有可能是当地土著人。

再说印度,印度的灵长类动物种类和数量都比北非更多,而且从不怕人。据说,亚历山大东征印度的时候,不怕印度的军队,就怕数量庞大的印度猴群。印度文化里猴子的地位很尊崇,印度神话里有一个非常有名的“神猴哈奴曼”,广受崇拜,甚至有文化学者认为,孙悟空这个形象的原型,就来自于这位印度神猴。今天的印度,猿猴仍然享有很高的地位,很多神庙中都有大群猴子出没,印度人将喂养这些猴子视为一种祭祀。

再说我们中国,中国文化里猿猴也被认为是有灵性的动物,特别是长臂猿,比猴子更受重视,很多文艺作品里都把它们写成很灵异的动物,这点我们在《朱雀》那本书里专门讲过。

埃及、迦太基、印度、中国这些文明发展比较早的国家,都早早就注意到了猿猴和它们的某些特征,比如聪明,但是,对它们的观察,始终仅限于某些实用的方面(例如食用、药用或宠物),没有形成什么学术体系。所以这些古文明对猿猴的观察和了解,都是很感性的。

作为现代科学的发源地,欧洲古代由于气候寒冷,没有野生灵长类动物,东南欧的猿猴早在冰河时代之前就灭绝了,现在欧洲只有一种野生的灵长类动物,直布罗陀猕猴。而且这种猴子的来历非常好玩,它们原产在北非,是三百年前被欧洲水手带到直布罗陀的,直布罗陀这个地方,就在地中海西边,西班牙的东南角上,离非洲非常近,直布罗陀海峡是地中海的西出口,战略位置非常重要,以前是西班牙的地盘,后来英国人占领了这,但西班牙始终想把直布罗陀收回去。当地有个传说,说“当直布罗陀的猕猴全部消失的时候,英国人就会失去对这里的统治权”,英国人也迷信,每当西班牙试图收复直布罗陀时,英国人就会迅速从北非进口一批猕猴,这样才形成现在的直布罗陀猕猴种群。

我们讲这个故事就是说,灵长类动物在欧洲,几乎是看不到的,欧洲人接触灵长类动物的机会很少,所以对它们的研究起步很晚,也很不充分。古希腊人通过跟埃及的接触,了解了狒狒和猕猴,这些动物对他们来说非常神秘,所以演化成了神话符号,比如古希腊神话中的“狮身人面”斯芬克斯,原型很可能就是埃塞俄比亚的狮尾狒。古罗马人通过“海上丝绸之路”,对南亚和东非的灵长类动物有了更深刻的了解。罗马帝国时期,猕猴、长尾猴和狒狒被大量引入南欧,当作宠物。公元2世纪的古罗马名医盖伦认识到,猴子的身体结构与人类非常相似,他曾经多次解剖这些动物。后来因为宗教观念的影响,欧洲很长时间没有人再做过生物实验,人们对灵长类动物身体结构的认识,一直停留在盖伦那个时代,直到16世纪。

我们知道,15、16世纪,欧洲文艺复兴、地理大发现,人们打破中世纪宗教对思想的禁锢,重新认识世界,重新开始研究各种科学,这其中也包括动物学。欧洲人对灵长类动物开始重视,这跟帝国主义国家的殖民运动息息相关。16世纪,大量灵长类动物被从新大陆殖民地带入欧洲,才让欧洲人大开眼界。1548年,奥地利太子菲利普搞到了两只猿猴当宠物,根据记载的描述,很可能是黑猩猩,但当时人们还并不知道存在“黑猩猩”这么一个物种,也没有重视。直到17世纪初,类人猿才进入科学家的视野。当时一位英国牧师帕切斯,最先详细地描述了他在刚果丛林中目睹的大猩猩,另一位旅居印度尼西亚的荷兰医生巴特尔,则目睹了红毛猩猩。但当时欧洲人还是没有认识到,类人猿是一个他们以往不知道的物种,只是把他们当做猴子,或者神话里的动物,比如那位荷兰医生,就把红毛猩猩称为古希腊罗马作家半人半兽的精灵“萨梯”。

事实上,直到法国大革命为止,欧洲画家都只会画猴子,而不会画类人猿,因为类人猿没有尾巴,长相又接近人类,被基督教视为邪恶的象征,艺术家们对真实的类人猿避之唯恐不及,他们的类人猿更像是裸体的畸形人类,这令上流社会感到尴尬和恐惧,即便最激进的艺术家也不敢如实刻画灵长类动物,特别是生殖器官。

正是因为这种伦理或者说偏见的阻碍,对类人猿的研究在欧洲进展很慢。18世纪法国出过一位最伟大的博物学家布丰,他写过一部36卷的博物学巨著《自然史》,其中有的篇目还入选过我们的中小学语文课本,但即便是在这么一部煌煌巨著里边,由于欧洲文化中严重缺乏有关灵长类动物的词汇,布丰记述这些灵长类动物时,用的名称也是非常混乱,并且他轻信奇闻异事,把“灵长类动物非常好色,喜欢糟蹋妇女”这类扯淡的内容,也都写进去了。这些都让《自然史》对灵长类动物的记载变成了一团糟。不过,布丰到底是大家,他发现,类人猿与猴子的主要区别是类人猿没有尾巴。而在此之前,欧洲科学界还认为,类人猿与猴子的主要区别是类人猿的鼻子扁平,或者是门牙数量不同。现在我们知道,布丰在这个问题上是正确的。

同时代的瑞典生物学家卡尔·林奈,提出了将整个生物界用“界、纲、目、属、种”来划分的研究方法,并且发明了“双名法”,每种生物都获得了严谨的拉丁文属名和种名。林奈设立了灵长目,将它划分成四个属:人属、类人猿属、狐猴属和蝙蝠属。其中,人属包括人类和各种畸形人、原始人,甚至还可能包括几种黑猩猩和长臂猿;类人猿属包括无尾类、短尾类和长尾类。不过由于林奈沉迷于希腊罗马文化,他给许多灵长类动物起了误导性的学名。

例如,林奈用“萨梯”(就是我们前面提过的罗马神话里的精灵)称呼黑猩猩,甚至某些叶猴和狮尾猴;“俾格米”(罗马神话中的小矮人)被他用来称呼红毛猩猩,这就更不准确了,因为红毛猩猩是灵长类中体型第二大的,仅次于大猩猩;生活在沙漠和草原的狒狒被他命名为“森林女神猴”,可爱的南美绢毛猴被他命名为“俄狄浦斯猴”,俄狄浦斯是古希腊悲剧中的著名形象,曾经杀父淫母,而这种小猴子无论如何都做不出这种事来;斯里兰卡猕猴被他命名为“中国猿”;更离谱的是,他把蝙蝠和鼯鼠也划入灵长目,而这两种动物跟人类和猿猴实在是不沾边……

林奈是瑞典人,瑞典没有海外殖民地,林奈只能靠与荷兰东印度公司交流,来获得对热带和亚热带动植物的了解,其中就包括少数灵长类动物,但林奈对荷兰的访问实在太短,无法系统了解对他来说过于陌生和复杂的灵长类动物。不过,林奈确实意识到了类人猿与人类非常相似。另一位值得一提的是德国动物学家布鲁门巴赫,他最先研究人种和灵长类化石,但是他坚持将人类划分为一个单独的目——两手目,而把其他的灵长类动物归为四手目。这种划分,在当时获得了宗教界和其他保守人士的支持,但是后来没有被学界认可。

18世纪末的法国大革命时期,有一位法国科学家名叫杰佛罗伊,他最出名的学术成果是,发现了指猴不是松鼠,而属于灵长类(指猴就是产在马达加斯加岛的一种个头非常小的猴子,我们看动画片《马达加斯加》,那里狐猴王身边的那个小跟班,就是指猴),拿破仑远征埃及的时候,杰佛罗伊也随他的军队一起出发,他在远征过程中获得了大量的中东动物标本,返回法国以后,他通过仔细研究,将灵长目划分为阔鼻类、狭鼻类和原猴类,这一分类方法延续至今。

19世纪末,法国博物学家奥德伯特出版了一本《猿猴之自然历史》,这是第一部灵长类动物的精美画册,类人猿第一次以准确写实的形象呈现在出版物上——当然还是隐去了生殖器官。后来,欧洲的科学家们,比如德国的博物学家亚历山大·洪堡,他们通过长期在热带和亚热带森林的野外实地考察,进一步充实了灵长类的分类谱系,随着他们的研究,我们人类跟猿猴特别是类人猿,在生物学上的相近性,越来越明晰,我们越来越认识到,我们确实是同属于一个“灵长目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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