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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余坐在沙发上,忐忑地等待最初的处刑,还有三分钟,任凛就要回来了。被迫潜藏在身体内部的时间太久,甚至连说话的功能都快失去,喉咙很痛,怎么都无法缓解,四肢也僵直着,完全提不起力气,虽然尽力回想着“曾经”的秋余是什么样的,但无论如何都模仿不来,这明明是自己的身体,现在却像个外来者一样,也真是讽刺。他用了一天时间,才勉强收拾了一点自己的东西,观摩了好久照得很帅气的身份证照片,就等着任凛回来,和他解释一下,两人好聚好散,快到时间了,却又难以抑制地害怕起来。秋余咕噜咕噜吞下一杯水,心里组织着语言。现在说起“心里”,感觉还有点好笑,过去那么长时间自己似乎就是在这个“心里”住着,旁观一切呢。
咔哒一声,秋余非常熟悉的开门声,这是任凛的高级公寓,用着先进的指纹锁,以至于他都没反应过来,就看到了任凛那张有点疲惫却依旧光彩照人的漂亮的脸。任凛见到他,明显高兴了许多,脸上的光泽都更盛了几分,不过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不对,就站在门口,没有立刻进来。
“呃,就是,任先生,”他还是不太适应“说话”的感觉,说起来磕磕巴巴的,停顿也不自然,“实际上就是……我不是那个秋余……或者说……那个秋余不是真的秋余……你认识的秋余和我不是一个人……”究竟在说什么,秋余自己都有点分不清,只能期望任凛本人足够聪慧,理解他的意思了。毕竟他照过镜子,自己这个秋余与“那个”秋余之间的差距也不是一点半点的。
任凛是个高挑秀美的男人,家世好,能力也好,但这样优秀的他,和秋余的交往都被不少人羡慕嫉恨,原因无他,秋余实在是太耀眼太讨喜的一个人了。三十几的人了,还像个孩子一样阳光可爱,笑起来露出两个虎牙,面容英俊又狡黠,光是站在那儿就是一个闪亮亮的发光体。从大学开始,他突然就变得开朗起来,逐渐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暗恋他的人里不乏世家子弟,冷美人任凛在其中都只能算泛泛,最后能与秋余交往,没少请人吃饭赔罪。
而现在的秋余,虽然还是同样的脸,但就算是粗粗一看,也能发现,他确实不是“那个”秋余了。就像一颗明星湮灭,所有的光芒就此暗淡,他身上那种让人着迷的气质突然消失了,只剩下一个平凡的,甚至有些憔悴的普通人的模样。他因为尴尬礼貌性微笑的时候还会露出虎牙,却失去了当初拥有的那些让人称道的修饰词。
任凛在最初的惊诧过后,似乎理解了现状,他是个精于维持体面的人,自然不会做出捏着人的肩膀大喊你是谁之类的举动,只是点点头,侧过身子,看秋余不太灵活地拎起那个小小的行李箱,走出门,略显紧张的挥手告别。他曾经想过秋余这么完美的人,会不会根本不属于这个世界,当这件事确实发生,却又出奇地冷静下来。现在的秋余,从头到脚都与和自己相拥而眠了几年的秋余没有一点相似之处,秋余,从来不会让自己这么可怜。
秋余在街上慢慢地走着,再次掌握身体的感觉非常奇妙,可能做了很多年植物人的人清醒过来就会是这样吧,像是再活一次,秋余猛吸了一口带着薄寒的空气,因为湿冷,还打了个喷嚏。但这样就让他轻易地高兴了起来,活着,原来是这么快乐的一件事。那是高中的时候,突然有一天,身体就不受自己控制了,被鸠占鹊巢,他怨恨了许久,心里想着,如果能夺回来,一定要疯狂地做坏事,杀人放火,却渐渐的也接受了现实,毕竟要是纯靠自己的脑子,是绝对上不了这么好的大学的。他有时候会想,如果当初就是这个秋余成为了秋余或者这个秋余能从此一直做秋余也挺好,至少秋余这个名字留下的印记不是会一个平淡的,庸碌的普通人,而是一个光芒四射,讨人喜欢,离开会有很多人纪念的优秀的人。但梦总有醒来的一天,那些迷恋秋余的人,也要面对完美的秋余会“离开”的一天,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恨自己,毕竟在他们眼里,是自己这个讨厌的普通人代替了完美的神。秋余想着,甚至笑出了声,这可能也属于他预想中做的坏事了吧。
他父母当初留下的那套小房子还在,也难为他居然还记得去那儿的路。那个秋余有定期让人打扫,所以贸然住进去也不会不方便。房子的摆设和当初没什么变化,这是秋余最后生活过的地方,最后留下过“自己”痕迹的地方。他放好装着各种不属于自己的精致小玩意的行李,翻看起了那些老古董。书架上的墨迹,课本上稚拙的笔记,锁在抽屉里现在看来有些可笑的日记,夹在相册里的小学毕业照,是那么平凡,随处可见的普通人的日常,他看着看着却不由得流下了眼泪。
秋余简单收拾了东西就睡下了。这么久以来第一次有实感的“睡眠”带来的满足难以形容,但醒来之后,要考虑的事就一股脑都涌了出来。工作,生活,人际……秋余停滞了一会,决定去干人生中最重要的事——吃饭。楼下他高中时吃的煎饼居然还在,味道也似乎和当初差不多,最意想不到的是,过了十来年,老板还记得曾经每天都来吃早饭,长得很帅却不爱说话的小伙,秋余差点又吃得热泪盈眶,寒暄了几句赶忙回家去了。
卖了几个“秋余”的名牌包,这段时间的生活费算是有了着落,秋余享受了几天无所事事的新生活,考虑着要不要找个工作。因为学历够硬,投简历(当然是“秋余”留下的资料)的公司几乎都招进了面试,但就是面试犯了大难。不仅是他本人的学识见光死,同时和这么多人交流就是个大问题。这么长时间没有说过话,语言能力几乎要退化了,再加上他本来就是沉默寡言的性格,基本是屡战屡败。秋余思来想去,最后去了隔壁商场穿玩偶服发传单。他本身长得端正,身材也好,小麦色皮肤在小姑娘看来性感得不得了,最后下班脱工作服甚至都成了个小有名气的“景点”,也算是工作顺利了。
回归身体后不到一个月,大清早的,秋余还大脑空空地赖着床,突然从外面响起了敲门声,甚至不止一个人,那紧急的样子,几乎是要把他的老房子砸塌。
秋余随便扯了件衣服,悄悄地走到门前打开猫眼看了一眼,外面居然来了三个人,两个都是他的“熟人”——或者说,是曾经的秋余的几个追求者,他还留有印象,一个是现在蹿红的小明星,是秋余大学同学的弟弟,当时就追了他很久,一个是看上去就不好惹的小混混,和“秋余”的渊源则是当时的秋余偶然帮过他给他包扎伤口,从而成为了他的“女神”,还有一个……秋余想了想,却没有头绪,这个人长得也很好看,是那种让人如沐春风的温柔款,不知道是“秋余”什么时候惹上的桃花。秋余有心装家里没人,却敌不过这几个男的声音太大,隔壁的太太都被吵醒了,出来骂了一通,还彻底暴露了这儿有个帅小伙搬进来的事,最后不得不开了门。几个青年见门开了,推搡着挤过来,饶是秋余做了心理准备,第一次面对来势汹汹的这么多人,还是吓了一跳,条件反射就想跑,却被看上去温柔的那个拉住了手。
秋余睡衣下的腿都在发抖,有人逼问一句就恨不得把真相全盘托出,被握住的手冷汗直冒,那两个认识的果然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都是些挖墙脚的无聊内容,秋余嘴唇哆嗦着,竟神游一样不经思考说出了一番谎话:“呃……我不是秋余,我、我是他的哥哥,我叫……秋雨,你们找错人了。”明星和混混两张年轻又清秀的脸不约而同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但短暂地端详之后又变成了将信将疑。原因无它,虽然长相是完全一样,可这位“秋哥哥”的气质和“秋余”相差了一大截。如果说“秋余”是总也够不到的闪耀的太阳,那“秋哥哥”大概就是和他们一样仰望太阳的小草了。
“那,哥,你知道秋余去哪了不?”混混挠挠头,好像为自己的不礼貌很不好意思似的,转过头就嘀咕了一句“天杀的姓任的”,秋余这谎话说出了口,之后的圆谎都顺畅了起来,回答道:“我们一直不在一块生活,很长时间没见面了,我也不知道。”小明星也讪讪的,坚持给秋余签了几个名,说拿去给亲戚朋友,不管秋余的推脱,和混混一起走了。秋余长舒一口气,终于送走了两个大麻烦,感觉到手被包裹得发热才惊觉还和剩下这一位藕断丝连着,连忙收回了手,低着头问他为什么还不走,青年却不客气地揪着他的脸强迫他抬起头,温柔如水的脸上笑眯眯地,很是兴奋地说道:“秋余哥,还是这么傻,幸好你终于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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