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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1)
林语堂:超越时间历史的普遍主义田园都市
作为小说家、散文家、哲人、语言学家和“世界公民”,林语堂虽然也象大多数中国现代作家一样,摆荡于都市与乡村之间,但他既没有纯然以乡村美学或田园诗学为起点或归宿,从而批判现代都市与工业文明的罪恶与堕落,也没有刻意经营深厚、独特的都市文学。一如他笔下的“快活天才”苏东坡,林语堂恣意驰骋于乡村与都市之间,天马行空,自得其乐。 具体到林语堂笔下的北京形象,那是一个“田园都市”,一个“文化之城”与“象征之城”,一个“理想的城市”,甚至是赫然立于古今、中外的“世界城市”。林氏构造的北京形象,正可视为他本人文化普遍主义或普遍主义式“文化翻译”的具体产物。
在《京华烟云》完稿以前,林语堂1937年8月15日曾在《纽约时报》发表短文,向美国读者言传虽然沦陷于日人之手,却仍旧迷人的北平,我们不妨将此文与《京华烟云》相对照。林语堂精练笔墨下的北平,“像一个国王的梦境”,像“一个饮食专家的乐园”,“是贫富共居的地方”,“是采购者的天堂”,有“旧的色素和新的色素”,……而最重要的是, “北平是一个理想的城市,每个人都有呼吸之地;农村幽静与城市舒适媲美”。 或者一如他在《京华烟云》中刻意突显的,北京城是田园与都市的合体:
在北京,人生活在文化之中,却同时又生活在大自然之内,城市生活极高度之舒适与园林生活之美,融合为一体,保存而未失,犹如在有理想的城市,头脑思想得到刺激,心灵情绪得到安静。……既富有人文的精神,又富有崇高华严的气质与家居生活的舒适。
无疑,这一“田园都市”既容纳自然的美景,慷慨的精神,和谐的人物事,却也不乏现代都市生活的舒适与便利。林氏眼中望去的北京,“山丘、树木、宫殿构成了一组迷人的景色,色彩之组合极为神奇!” 这是鸟瞰的视野中所呈现的自然景观与帝王气象的弥合,这是同时涵概传统与现代的全景式乌托邦,时间停滞或被超越,从而留下一种非历史的、普适意义的城市意象。
需要指出的是,林语堂在礼赞北京式的新旧和谐、古典与现代共处之时,却对上海式的摩登出言不“逊”。在《上海颂》(A Hymn to Shanghai)中,他开篇便道:
上海是可怕的,非常可怕。上海的可怕,在它那东西方的下流的奇怪混合,在它那浮面的虚饰,在它那赤裸裸而无遮盖的金钱崇拜,在它那空虚,平凡,与低级趣味。上海的可怕,在它那不自然的女人,非人的劳力,乏生气的报纸,没资本的银行,以及无国家观念的人。上海是可怕的,可怕在它的伟大或卑弱,可怕在它的畸形,邪恶与矫浮,可怕在它的欢乐与宴会,以及在它的眼泪,苦楚,与堕落,可怕在它那高耸在黄浦江畔的宏伟而不动摇的石砌大厦,以及靠着垃圾桶里的残余以苟延生命的贫民棚屋。
林语堂仍旧以简单化、定型化、甚至刻意丑化的手法,表达他本人对虚浮、畸形、异化之都市文化的否定。他甚至抵触那标志着“现代化之亮度”的闪烁的霓虹灯,以及凸显“现代性之高度”的摩天大楼、“那高耸在黄浦江畔的宏伟而不可动摇的石砌大厦”。但实际上,林氏并不排斥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所带来的生活内容与生活方式的改进,因为“思想上的排外,无论如何是不足为训的”, 但他一直警醒东、西方文化畸形、怪异的组合,抵制肤浅、摩登的都市现代性,而将自己的“田园都市”理想建构在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城市,如北京、巴黎和维也纳。
除此以外,林语堂也未忽略北京的“富强”之维。北京之“富强”,不仅见于林氏在《大城北京》中刻意援引的马可·波罗的游记,他还在《迷人的北平》中将北平描画成一个富丽堂皇的“珠玉之城”,“一个人的眼睛从没有见过的宝石城”。 北京之“富强”还可见于“前现代”北京的辉煌与荣耀,那是北京“庄严的设计构想”,以及“雄伟”、“开阔”、“肃穆”的感觉。
北京宏阔的空间为诸色人等提供无穷无尽的机会,在“人”与“城”之间建构出各种想像的、真实的关联。林语堂英文撰写的八百多页的“北京”大书及其诗学空间,对英语读者而言,是美伦美奂的日用类书,是来自异邦异城的文化百科全书,是对北京城美化、雅化的跨文化翻译。如是的叙事尝试,直可追溯到林语堂刚到美国写的第一部书《生活的艺术》(The Importance of Living; 1937), 他给陶亢德的信,恰可说明林语堂对日常生活艺术的理解,以及他为何以“生活的艺术”为首选题材,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评(2)
因为中国人的生活艺术久为西方人所见称,而向无专书,…不知到底中国人如何艺术法子,如何品茗,如何行酒令、如何观山玩水、如何养花蓄岛、如何吟风弄月等。夫雪可赏、雨可听,风可吟,月可弄,本来是最令西人听来如醉如痴的题目……很多美国女人据说是已奉此书为生活之法则,实在因赏花弄月之外,有中国诗人旷怀达观、高逸退隐、陶情遣兴、涤烦消愁之人生哲学在焉。此正足于美国赶忙人对症下药。
该书被美国“每月读书会”(Book…of…the…Month Club)选为1937年12月特别推荐的书,瞬间风靡全美,1938年高居美国畅销书榜首52周。书评家Peter Prescott在《纽约时报》说:“读完这本书之后,令我想跑到唐人街,遇见一个中国人便向他深鞠躬”,由此可见林氏展示中国文化之成效。实际上,林语堂思考的是,仍是以城市日常生活空间为起点,具有普遍意义的“宇宙”问题:人类生活无处不在的紧张与疲惫,而他的解决方案是倡导东方“闲适”“中庸”的人生哲学,将其宣示为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主义“抒情哲学”(lyrical philosophy), 并张扬“田园都市”日常生活的精微美妙之处。
林语堂曾自诩“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并以“自我矛盾为乐”,实际上,这个“一团矛盾”的人绝不乏寻找和营造和谐的途径。他甚至不排斥幻象,认为“人生少不了幻像。幻像使人生变得可以忍受。把世界剥夺了幻像,我们就失去生存的目标”。 他所描写的北平,是海纳百川式的大写的北京城,尽管他一再声称没有人能了解整个的北平。他为《纽约时报》撰写的短文,他图文并茂的《大城北京》,以及《京华烟云》,并不是人类学意义上提供原始知识与风俗给强势的殖民者的本土信息,而是一个在西方文化他者面前,自得其乐、不无自恋色彩的自我美化与自我展示(或炫示),这是对东方式快感及其快感原则的精彩表演。这北京城甚至是“世界性的”,
不问是中国人,日本人,或是欧洲人,──只要他在北平住上一年以后,便不愿再到别的中国城市去住了。因为北平真可以说是世界上宝石城之一。除了巴黎和维也纳,世界上没有一个城市像北平一样的近于思想,注意自然,文化,娇媚,和生活的方法。
如果说老舍的北平在悠扬的市声、平静安闲的说话腔调里,隐隐传出现代时期新、旧冲撞的风雷,那么林语堂则将新与旧、雅与俗、皇族与贫民、摩登女郎与满洲贵妇、新式洋车与骡马大车之间的二元对立,大而化之于宏伟宽厚的北京城。因为林语堂眼中的北平“容纳古时和近代”,“包容新旧两派”,而最关键的是,北平本身“不曾改变它自己的面目”。换言之,林语堂凝练出一个不受时间与历史侵蚀的北京城,无论有何种冲突抵牾,北平仍是北平,容纳万事万物,而其本身“并不稍为之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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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摘一 老北京的精神(1)
在一九四九年中国共产党掌握中央政权之前,北京曾经是世界上最大的开放性的都城之一。它吸引着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巴黎和北京被人们公认为世界上两个最美的城市,有些人认为北京比巴黎更美。几乎所有到过北京的人都会渐渐喜欢上它。它的难以抵御的魅力恰如其难以理解和描绘的奥秘。事实上所有古老的大城市都像宽厚的老祖母,她们向孩子们展示出一个让人难以探寻净尽的大世界,孩子们只是高高兴兴地在她们慈爱的怀抱里成长。像北京这样的城市,人们每年都在对其增进了解。在巴黎生活了十年后,只有那些勇敢之士才会宣称他们已经了解了那个城市。北京也是如此。这是一个有待探寻的城市,决不是周游几日就能了解的。要真正了解它,非长住其中不可。民国初期,我见到许多来北京作十天半月游的欧洲人,结果却是决定在此定居。
每个城市都有其自身的个性。一位毫无个性的女士也可能很迷人,但一个城市却不同。所有古老的城市都是经历若干世纪成长演变的产物。它们饱经战争的创伤,蕴涵历史的积淀迹。它们是已逝的人们的梦想的见证。就像拿破仑和奥斯芒在巴黎留下了他们的痕迹,玛利亚·特利莎女王和弗朗茨·约瑟夫一世在维也纳记载着他们的历史一样,永乐、乾隆皇帝也将他们的历史载入了北京城的史册。特别是乾隆,在六十年的和平、繁荣统治期内,重建、缮饰、美化了每一个历史性建筑物,使北京成为富丽堂皇的城市。
然而,一个城市绝不是某个人的创造。多少代人通过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创造成就给这个城市留下宝贵遗产,并把自己的性格融于整个城市。朝代兴替,江山易主,可北京老百姓的生活依然如故。十六世纪,宦官们在文武百官头上布下一片恐怖气氛。宦官魏忠贤尤其嚣张,他将自己的画像悬挂于全国各地,迫使人们向其鞠躬示敬。他还出资修缮西山碧云寺,以使自己在北京留些痕迹,但同样是匆匆过客,与别人并无二致。城市永在,而他们的人生岁月转瞬即逝。可见任何城市都要比一时主宰它的人伟大。
有三个重要因素,结合起来便赋予了北京独有的个性:自然、艺术,以及人们的生活。大自然提供了良好的自然环境;人类艺术体现于装饰北京的那些塔楼、宫殿;人们的生活方式、贫富状况、风俗习惯和节庆活动决定了城市生活是舒适、闲逸、富有朝气,还是充满了斤斤计较的,赚钱狂似的商贩们的喧嚣与粗俗。幸运的是北京的自然环境、艺术与人们的生活协调地结合在一起。北京的魅力不仅体现于金碧辉煌的皇朝宫殿,还体现于宁静得有时令人难以置信的乡村田园景象。就是从这样的城市中,人们既为它的艺术格调,建筑风格和节日风采而兴奋不已,同时也会享受到一种宁静的乡村生活。
我们将在此书中依次讨论以上三方面因素。北京的建筑为数众多,本书将用很大篇幅来作介绍,介绍其中的宫殿、寺庙和皇帝陵墓。可以说并不是埃菲尔铁塔代表了巴黎,而是蒙玛特区的咖啡馆生活和圣日耳曼林荫大道赋予巴黎以特殊的情调。北京同样如此,那些宫殿的确可以吸引游客,而北京的真正魅力却在于普通百姓,在于街头巷尾的生活。人们永远也不会理解究竟是什么使北京的穷苦百姓如此乐天而自信,原来这是他们的天性使然。
对北京的第一印象是它的气候。冬季,天蓝得让人无法置信,阳光灿烂,却又干燥寒冷;夏季,雨水充足,凉爽。其次是鳞次栉比,蔚然壮观的建筑群。再其次就是在传统习俗影响下的北京人所独具的幽默感,耐性和彬彬有礼。天空澄澈,令人心旷神怡。殿阁错落,飞檐宇脊纵横。黄包车夫们滔滔不绝地说着笑话,幸灾乐祸地拿人开心。宽厚作为北京的品格,溶于其建筑风格及北京人的性情之中。人们生活简朴,无奢求,易满足——大约在几百年前就是如此。这种朴素的品质源于北方
人快乐的天性和粗犷的品格,快乐的天性又源于对生命所持的根本且较现实的认识,即生命是美好而又短暂的,人们应尽情享受它。现代商业活动的喧嚣吵嚷在北京却少为人知。在这种简朴的生活与朴素的思想的熏陶下,人们给精神以自由,创造出了伟大的艺术。
书摘一 老北京的精神(2)
城市的自然特征主要取决于它的地理位置和气候,还有起着色作用的太阳光,起反射作用的天空以及我们周围的大气层。北京的气候似乎打定了主意要一成不变,通常它总是阳光明媚。冬季干燥,夏季湿润。雷雨在七、八月份来临,要到十月初方可停歇;只是春天的雷雨来得较迟。天气变化界线分明。雨一下起来,就相当急骤,天晴起来,又是万里无云。在北京,人们体会不到那熟悉的四月小雨的滋味。(“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如这著名诗句所云。)一夜小雨过后,干燥的气候会使潮湿的地面很快地蒸干,树木又开始焕发精神,耀眼的绿装在清新的空气中更显明亮。玉泉山上的白塔在清朗的空气中清晰可见,似乎离我们更近了。
在北京,人们既得享碧蓝的天空,又不得不吸食尘土。俗话说:无风三寸土,雨天满地泥。北京的确如此,但这主要说的是人行道。宽阔的哈德门车马大街,宽达十五英尺左右,延伸在中央大道两旁。柏油马路没有尘土,在风天骑车经过总理衙门前铺好的柏油路时,你会明显地感觉到这种好处。此外,北京洛克菲勒医院的研究结果证明,由于北京有强烈的日光照射,尘土中细菌的百分比大大降低。太阳光将尘土晒至黯淡的深黄色和灰色。一色黄灰的房屋墙壁,被寺庙赤褐色的古墙点缀着,地衣覆盖的屋脊呈黑色或灰蓝色,如此单一凝重的色彩只有在阳光灿烂的大晴天,才会闪烁夺目,显出特色。
一个城市即便尚未臻于完美,人们也依旧会喜欢它,还要留恋其旁的山峦、河流。即使人们很少去游览,有关那些胜地的古老故事也会使整个城市生活充满活力。北京城距西山十至十五里,西山越向远处越显高峻,上有数百年的古庙,从汩汩山泉中流出的清澈溪水,一直流淌进城中的太液池。香山狩猎公园占地面积广大,以其白塔、古树和岩石而著名,据说是乾隆皇帝的猎鹿场所,其中还建有许多富家别墅。如今要到此处,从西直门乘车只需半小时。玉泉山上用白色大理石建成的白塔,在阳光下灿烂夺目。颐和园中的万寿山也总是遥遥相对,依稀可见。北京城内的小溪都源于西边山中,其中有一些虽污浊滞缓,但玉泉山的泉水却清得令人难以置信,凉得让人无法入浴,在阳光的照耀下如玉石般翠绿晶莹,因而其山得名为玉泉山。
站在西山卧佛寺或碧云寺,人们得以鸟瞰这一辉煌的城市。五里长厚重的灰墙清晰可见,若在晴天,远处门楼看起来如同灰色大斑点。惊人的大片绿色呈现于闪烁的金黄色殿脊间,那就是远处的太液池。
许多世纪以来,由于北京一直作为中国的首都,南北方人口都聚集于此。他们大多数为北方人,身材高大,精力充沛,体质健壮。没有南方人的那种懒惰样子,不似白脸的苏州小伙子和纤细腰肢的上海小姐。人群衣服的主要颜色似乎多是暗灰色和蓝色,随处可见着蓝装的人们,与那些身着长袍的蒙古人,西藏人形成鲜明的对比。他们头发修剪得干干净净,高大的身躯骑在弱小的毛驴或蒙古小马上,模样可笑。暗红褐色或黄色的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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