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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跟孙悟空一样,摘一个啃一口,你看老爷子不给我们跳脚急那才是怪事呢!到了果园地里都一样,农民不怕你吃,就怕你糟蹋。你吃了他高兴,因为他觉得他劳动很值得。你糟蹋了,他会和你拼命的。
兴高采烈的跑回去,给大家炫耀战果,当然,被抓到了是不讲的。看着战友们羡慕的眼光,别提多得意了。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多会儿,我就觉得脖子里,背上痒痒的要命。伸手去抓,越抓痒的地方越多。
然后很无奈的我就去找队长啦,看看是不是对桃子过敏了。按理说应该不过敏,从小就没少啃这玩意儿。结果一到队部,嘿,他们俩个也在队长那抓耳挠腮呢。
队长让我们把上衣脱了,一看就笑了:“你们三个中午跑哪去了?嗯?是不是去人家老百姓那里买桃子了?”
“嗯,直接去桃园买的。”我们很不老实的回答,可不,要说去偷的,那还不让队长给捏死啊?
“是不是直接从树上自己摘的啊?”
“嗯。”
“没洗澡吧?”
“还没。”
“都是城市兵吧!”
“嗯。”
“洗澡吧去,真是傻小子,桃树上都是桃毛,你们摘了桃子,沾了一身毛,不痒痒才是奇怪!”队长以前也是务农的,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了。我们都是城市的,谁种过地啊?这我们哪知道啊?怪不得人家老农说让我们回来就洗澡呢,原来这原因啊!
我们三个拿着东西跑到水缸那里,哗哗的洗了个澡。
唉!终于不痒了。
第三十一章 摸虾
我曾经以为,那些大头的小龙虾是在海里长的。因为只有海里才有龙虾嘛!这种误解直到在卫生员集训队的时候才被修正,原来这玩意儿是淡水生物。
就是那种比较常见的,有两只大獒的,头很大,做熟了是红色的那种。
那时候都六月了,因为地处靠近江苏,也是南方的气候,我们都穿上了夏装了。同时课程也进行到了皮肤科和五官科了,学业就不说了,以后也懒得说,上课么,就那么回事儿,都上过学,都知道。
我们中午气温已经是比较高了,热,谁也睡不着。怎么办呢?井水冲凉是个不错的选择,可总不能守着那口井一直冲吧?
我们这群捣蛋鬼就向汽车营的老兵打听附近那里有水塘或者小河之类的地方,打算去游泳。结果呢,老兵告诉我们,山上有个小水库,废旧了很久了。那里蓄的很多水,都是山泉水,如果实在是受不了的话,去游泳也是个不错的地方,不过最好还是让干部带着去,防止出现意外。
意外?我们几个那个不是水耗子?我是从小就游泳的,那两位,据说是从小也是玩水长大的。这种警告,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请了两个小时的假,我们就跨上书包奔着山跑了。
走没多远,就到了山脚下了。有一条很浅的算不上小河,只能算小溪的水流从山上流下。我们就顺着水流向上走,玩心大起啊,脱了鞋走水路。
水凉丝丝的,太阳的毒晒在水温的刺激下也显得没那么狠毒了。三个人就踩着水里的石头向山上走。
我是知道小溪里面有虾的,小虾,捉了沾上面粉炸一炸很可口,也可以生吃。如果人烟罕至的话,这些小虾可以长成一根手指那么大的大虾。我就翻开石头找,结果大虾没找着,螃蟹可不少,就是那种拇指大的小石蟹。
李良看到了,就说这地方一定有大螃蟹。要不咱们不去游泳了,反正这溪水也很清凉,不如干脆抓螃蟹,回去找炊事班做熟了和队长喝酒去。
我和蔡剑也觉得这主意不错,万一在水库游泳发生什么状况了,回来也不好交代。这里也没什么危险,抓了螃蟹还能丰富一下餐桌,还能拉近队长的关系,这等好事何乐不为啊?
几个人就下水搬石头抓螃蟹。别说,大个儿的还真不少,最大的都有手掌大了,小点的也和拳头差不多,至于那些跟拇指大小的,我们才不要呢。我说的是加上腿的长度啊,别误会了。手掌那么大的是大闸蟹。。。。。。
反正带着书包来的,几个人就抓了塞进书包。抓着抓着,我们就到了上游了。水库附近了,水开始变得深了。书包也装满了,我们就晾干了脚,穿上鞋互相嬉闹着跑下山。在路过来的时候的小溪的时候,我看到了一只褐红色的小龙虾懒洋洋的在石头上晒太阳,它运气实在是太糟糕了,被我抓了个现行。
然后,我们就带着三书包张牙舞爪的螃蟹回到了队部销假。然后把战利品给队长看,请队长给炊事班说。队长也很高兴,当兵的嘛,没几个嘴不馋的,何况这也算的上是野味不是?理所当然的就同意啦,还不让炊事班吭气,晚上看完新闻之后让我们在队部集合,队长拿酒,晚上美美的享受一番。
晚上,我们喝到了队长从家里带来的绍酒。正宗的绍酒啊!队长浙江人,还拿出了他珍藏的酒糟鱼让我们品尝。炊事班的,队长,还有我们三个,围坐在队部把酒言欢。其实就这样的,不是每个当官的都很难接近,他们看我们就跟看孩子一样,如果我们愿意和他们亲近,当然是最好的事情,方便了解就方便管理嘛!
军队的官做的越大,越没有架子,越平易近人。别害怕少校以上的军官,他们都不可怕。基本山都是四十来岁或者小四十了,他们会和你这个十七八岁的小列兵计较吗?你要不怕他们,他们反而觉得你挺好玩的。你要怕他们,他们就觉得你很没前途。只要不过分,拿他们当个老哥哥,他们一定很开心。
队长和我们说了很多,在部队该怎么走怎么混,怎么着能平平安安的过日子。然后就谈起他的经历什么的,还有一些军队新兵老兵闹的笑话。我们一下子喝到晚上十点多,队长连每天晚上的集合训话都懒得集合了。
第二天上午,我们几个一合计,反正是考试没问题了。要不再去一趟?这次带上水桶,搞个全队加餐。可螃蟹没那么多吧!
我们就是这样,有了好吃的不忘大伙儿,因为大伙儿都这样。比如说吧,谁谁谁家属来了,带了大包小包的土特产,家属在的时候大家一定是规规矩矩的。家属走了,不用大家抢的,谁的家属谁就会把这些土特产分给大家吃。也不知道哪朝哪代传下来的规矩,反正我们从老兵那里学过来的就是这样。
你要不分,也没人强迫你。别的人家属来了,该分给你还要塞给你的。当然,你要是混的所有人都不理你那是个例外。但是人家都分土特产好吃的,你老这样当守财奴合适吗?都一个屋檐下睡觉的,一口锅里吃饭的,都不是抬头不见低头见,而是整天都面对面的,你这么做,好意思吗?
所以我们就想不能自己过了把瘾就完了,想办法让集训队的弟兄们也能尝尝鲜。但是螃蟹明显的是不够的。怎么办?结果我想到了被我抓到的小龙虾。那个俘虏被我养在罐头瓶里了,我就从班里的窗台上拿过来问这东西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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