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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第1页)

的生活真的是举步维艰,即便有了一个好的出生,也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去适应,索性霍光就将这件事交到了两个随从身上。

“小人一定不会让公子失望的,定为公子买一匹好马。”接过钱袋的随从一脸激动的说道,在他看来霍光能将钱财交予他保管,是对他的信任,作为一个下人能被主子委以重任,自然是值得欣喜的事情。不过他也奇怪,为什么少爷将事情都交给自己去办,却连自己的姓名都不问一下呢?

想要在霍光心中留下好印象的随从,心中又有些微微的失落。而一旁另一个随从看上去则要老实的多,他也不多言多语,更没有羡慕同伴的神情,此人的举动反倒引起了霍光的注意。不过霍光自知就要离开平阳了,也没心思收什么忠仆的打算,也就连这两人的名字都没有问。

一路上霍光旁敲侧击的从这两人口中又了解了不少西汉的社会情况,其中重点就是货币方面的。原来管家霍忠给霍光取来的这三种样式的钱币,就是今年年初汉武帝下令刚刚新铸的‘白金三品’,也是当下最通行的货币。当然这钱币名字虽然带个金字,实际上里面完全没有黄金成分,而是银锡的合金。

从这两人口中霍光也了解到,现在还有其他许多货币,如什么半两钱,三铢钱等也都能使用,甚至在这个时代还有许多民间私铸的钱币。而霍光也知道,在汉武帝之前西汉政府也还没有禁止民间铸造钱币,直到武帝常年战争,使得国库空虚才开始将铸币权收归中央的,不过私钱眼下在社会上依然占据着很大的比重。

好在我国古代钱币都是金属,即便是私钱,那也是实打实的贵金属,所以这一点与后世那些假币到有着本质的区别,也是因此私钱才能畅通无阻的流通。

“你们可知县城中何处有马卖?”很快霍光又问出了另一个他关心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从霍光口中问出,完全不像是一个常住平阳的本地人的问题。好在两个随从也没有多疑,那个保管钱袋的随从连忙答道:“东市便有马匹。那里各种牲口都能买到。”

“那好,咱们就直接去东市买马。”霍光便带着两个随从大摇大摆的朝平阳县城东而去。这路上霍光还在想,东市买马,到与《木兰辞》中花木兰买马的地方一样,莫非古代东市都是规划来贩卖牲口的?

平阳县属于大县,城中商贸也比较繁荣,而一到东市,霍光老远就闻到了一阵阵牲口的尿骚味。还没进市场就听到许多牲口的叫声,其中还有猪叫和狗叫,还没进去这里给人的感觉却更多的像个屠宰场。

“给我来五斤狗肉。”刚进东市,霍光就看到门口一个摊位上挂着好几天鲜血淋淋开膛破肚的狗,一个长得肥头大耳,颇有伙夫气质的中年人正在买狗肉。

其实后世很多人因为生活习惯,都以为自古以吃猪肉为多,其实古代人肉食还是以牛羊狗肉居多,而古时候的职业中便有屠狗者这样一类,甚至许多开国大将,有名刺客成名前都是以杀狗为业。

“咦,阿光你怎么来东市了,这两天也没见你,你们家也没人了?这是怎么回事啊?”就在霍光目光在东市左右漂移时,那狗肉摊后伸出一个脑袋,喜出望外的对霍光喊道。

这个声音霍光可一点也不陌生,正是他穿越西汉认识的第一个人,看着这个熟悉的面孔,霍光才隐约想起,甄有财的父亲不就是个杀狗的吗?看来这狗肉摊子很可能就是甄有财家的。

霍光脸上也露出了熟悉的笑容,向狗肉摊子喊了句:“有才,是你啊!我正好来东市买匹马,陪我一起去吧!”霍光知道甄有财时常混迹此地,肯定对这里颇为熟悉,找他带路到省了许多麻烦,也不容易被卖马的坑。

甄有财此刻也注意到了霍光的穿着,在看看身后还跟着两个随从,眼中露出了深深的疑惑,这才两日不见,以前熟悉的玩伴阿光怎么就突然大变样了?

“呵呵,我有个哥哥在长安做了大官,昨天回家来了,这不我摇身一变也成少爷了。”霍光知道甄有财的疑惑,连忙做出解释。霍光觉得甄有财是自己打小的玩伴,其可靠程度超过府中所有人,只要善加引导,甄有财将来或许能成为霍光的左膀右臂。毕竟霍光知道自己将来肯定要培植一套自己的势力,有些人就要尽早培养起来,这甄有财也就成了霍光看重的第一个亲信。

正文 第八章 穿古第一神器

在甄有财这个常年混迹东市的伙伴陪同下,霍光很快就买到了一匹算是东市最好的马。不过由于这些年战马吃紧,民间很难见到有战马买马,霍光所买的这匹马也不过是一匹耕马。但饶是如此,为这匹马霍光也付出了上万钱的代价。由此也可见汉武帝对匈奴战争时期,马匹的价格已经涨到了一个令人发指的程度。

“有才,过几日我便要离开平阳,到时候你来我家将这匹马牵去,这骑马的功夫可要尽早的练练啊!”霍光毫不掩饰的招揽之意,如果说霍光处处言行都需要谨慎,那也是以后的事情。现在他只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孩,更没有什么人关注他,所以此刻霍光说话做事完全不用担心什么。

甄有财是真没想到霍光竟然要将这匹好马送给自己,他可是知道这匹马价值上万钱,这么多钱要是他爹足足要卖十多年狗肉才抵得上。在这个马匹属于重要战争资源的时期,哪怕是一匹最劣的马,也不是普通人家能拥有的,一匹马绝对算得上后世的豪车。

“这……太贵重了,我可不敢要!再说喂养一匹马可不容易,咱家也养不起啊!”甄有财心中震撼无比,说实话他也很想要,不过正如他所言,喂养马匹的费用也是个问题。

“这还不简单,我回家吩咐一声,这马匹就养在庄园内,你想要骑了随时抽空去就是了。”霍光一听,甄有财的话也有道理,不过这也是小事,自家现在别说样一匹马,就是养百匹也不成问题,这个问题到很好解诀。而且这样一来也不至于太过招摇,冒然间甄有财家里出现一匹马,对他们这样没有背景的小户人家来说,确实也是个麻烦。

“阿光,啥也不说了,以后有什么吩咐我听你的就是了。”甄有财也不傻,十多岁的孩子也明白了很多事情。以霍光如今的身份,还如此对待自己,那么自己这样的小老百姓只有全心全意跟着霍光混了。

“呵呵,有才你我从小一起长大,你是我最信任的人,放心哪怕以后我去了长安,也会让你跟我一起享受荣华富贵。”霍光的话很直白,而且完全就像是小孩子间的义气之言,就算有人听到,也不会有什么多余的想法。

买完马匹霍光也没有继续逛县城的打算了,跟甄有财说了几句,霍光便与两个随从牵着马往回走去。之所以没有骑马回去,主要是这马匹还是裸马,霍光发现在这个时期,已经出现了简易的马鞍。当然这马鞍还不同与霍光认识中的那么复杂,只是简单的在马背上垫上一些草席和麻布,不过这样也比直接骑在马背上好了许多。

回到庄园之后,霍光便让下人做了一个简易的马鞍,而后一脸喜色的拿出了做了一上午的东西。这件东西被霍光冠以了一个有趣的名字‘穿古第一神器’,其实说到底就是一副马镫。

霍光一直在思考,自己在漠北之战中究竟应该处在一个什么位置。要冲锋陷阵霍光肯定不行,于是他便想到了在三国时期之前,骑兵的战马上可是没有马镫的,而且霍光还记得在许多穿越历史小说中,马镫的出现使得骑兵作战有了质的飞跃,如果将这个简单又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东西提前推广到汉军中,那么这次漠北之战肯定能取得更大的战果,那么自己就很顺利的获得不少功劳。

至于推广马镫霍光并不担心,或许普通穿越者还要费一番手脚,可是霍光有个霍去病这样的兄长,只要让霍去病见到马镫,那么短时间内将马镫装备整个漠北骑兵也是轻而易举的事。

装备好马镫和简易马鞍后,霍光迫不及待的开始了骑马练习。当然他也不可能胡乱的骑上马就乱跑,而是在霍家仆人中找了一个会骑马的下人,让这人教自己骑马的要领。掌握了基本的骑马要领后,剩下的就是霍光自己练习了。不过当这个懂得骑术的下人看到霍光装在马背上的马镫时,也忍不住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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