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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攻城三(第1页)

“或者你可以等我回来,我的朋友。”伯德温接过扈从递来的头盔,在将自己的面目掩藏在银白色的钢铁下时,他的声音嗡嗡地传来:“不知道会有多少野兽聚守在那儿。”

“只怕我们已经没有犹疑的时间了。”凯瑞本说。

就像是要为他的话做佐证,暂时停顿了一会的投石机再次投出了白磷陶罐,这次它们被抛得又远又高,有几个落进了外堡(也就是两层城墙之间),烧毁了连接着两者的吊桥栈道,另一些落进了堡内的广场,烧着了马匹的饮水槽。

幸而在建造供士兵、骑士的家属以及商人们的住所和仓库时,第二任领主极具先见之明地将它们移动到了近乎隘口边缘的位置,与雷霆堡间隔着一大片荒芜的沙地,以及一道低矮的石墙,在现有的位置上,投石机投出的白磷陶罐根本无法触及到它们,否则可以想象的,当这种外焰温度几乎能够融化石头的矿物粉末将会引多么深重的灾难。

伯德温没有再说什么,他翻身上马,然后是他的骑士们,扈从给他们递上了长矛,这种长矛要比别处骑士所用的长矛更短一些,矛尖都是由精钢铸就的。

士兵们已经撤除了钢铁大门的横闩,两人一组地转动绞盘,骑士们做好了准备,他们的马匹在坚硬的岩石地面上摩擦蹄子。

当雷霆堡的钢铁大门打开到可容两个骑士并肩驱行的时候,雷霆堡的主人,泰尔的骑士伯德温挺起胸膛,高声呼喊着泰尔的名字,祈求着他的公正与护佑,他的声音响亮而清晰,就像雷声在冬日的夜空中回荡,而他的甲胄,他的马匹与他的武器都笼罩着如同星辰般的明亮光芒——他的骑士们大声应和,热血沸腾,他们眼睛清亮,耳朵灵敏,四肢充满了力量,却又是那么地轻盈灵活。

他们在低沉的轰隆声中一涌而出,城墙外弥漫着白磷的烟雾,但它已无法对他们造成任何妨害——伯德温和他的骑士就像是一枚白亮的矛尖,刺入了兽人的阵列。

仍在因为白磷的气味而咳呛流泪的兽人既没有机会也没有时间给出正确的反应,他们被矛尖刺穿,又被宽剑劈砍,他们的头颅四处滚动,身体则在打着黑铁马掌的马蹄下化为肉糜。

而在城墙前方的兽人陷入一片混乱时,精灵们的队伍已经悄无声息地从次堡的顶端攀上了峡谷一侧的峭壁,精灵法师们或施放法术,或撕开卷轴,使用飞行术,而其他的精灵则像盘羊那样在近似于垂直的岩壁上行走,他们都已经脱掉了在夜色中会显得非常瞩目的青色外袍与银青两色衣,换上了深灰色的蛛丝紧身外袍,看上去几乎能与岩石山壁融为了一体。

凯瑞本起先并不想将克瑞玛尔列入成员之一,毕竟这个任务充满了危险与变数——但黑的年轻施法者无声地向他展示了他的卷轴与他的戒指,他是灰岭以及银冠密林中屈指可数,擅长使用火焰的施法者——而他终究是要参与到这场战争中来的。

凯瑞本在一块鸟嘴巨岩的阴影下停住,向同伴们打出手势,为了保持隐秘,他们攀爬前进的线路要比雷霆堡的城墙高出近两倍,如今兽人们拱卫着的两架巨型投石机正在他们的脚下,从近四百尺的地方看下去,它们就像是俯手可得的孩童玩具。

精灵们的眼睛即便在夜晚也丝毫不逊色那些目光锐利的鹰隼——投石机周遭确实环绕着无数的强壮兽人,以及兽人们的祭司,比起所谓的兽人勇士,他们瘦小干瘪,穿着也要更为绚丽,腰间悬挂着手骨,鬓角与下颌装饰着属于人类与精灵的头。

“你在找什么,凯瑞本?”一个精灵好奇地问道,高处的风狂暴的就像是头陡然间被刺瞎了眼睛的野牛,就算是精灵,长时间地悬挂在上面也会感觉有些吃力。

“找人类的法师。”凯瑞本说。

“你怀疑有人类参与了这场战争?”

“这种精密的器械不是单凭兽人就能制造和组装的,”凯瑞本说,“除非某个兽人突然成为了学识之神欧格玛的信徒。”

“有时我真不明白那些人类是如何想的,”另一个精灵评论说:“兽人——难道他们以为在这种邪恶混乱的生物能够更好地统治与管理他们?就连三岁的人类幼儿也知道人类是兽人的食物。”

“有些人总以为自己是例外。”凯瑞本说:“而且对于他们来说,属于所有人的天空与大地并不比他们手中握着的一颗石子更重要。”

“我们有最强壮的勇士,”黑血部落的领说,“还有蒙受伟大的卡乌奢最多恩惠的祭司,我们不需要人类来帮我们看守什么。”

他的话非常的无礼,并且愚蠢——他似乎已经忘记了那两架巨型投石机,还有镶嵌着铁质公盘羊头的攻城锤是谁带来的,法师学徒的手指轻轻颤动,他们的武器在进入这个充满着各部落领的大帐时都被收缴,但一个施法者所依仗的从来就不是秘银精金,他们有十足的把握在祭司干预之前杀死这个兽人或只是弄瞎他,砍掉他的腿,两只手臂——后一种方法比前一种方法更能让他们心情舒畅。对于兽人来说,一个残疾了的兽人,不但不再是他们的领,甚至也无法算得上是个战士,他会被剥下珍贵的甲胄皮袍,赤身地被赶进半兽人与奴隶的圈子里,用自己的去对抗人类的刀剑。

但他们的导师只是将目光转移到了大帐中央,兽人最大部落暴雪的主人,被兽人们称之为格什的兽人领,他比其他兽人更为高大健壮,肌肉在青绿的表皮下拱起,就像是裹着一层苔藓的乱石堆,而披覆在乱石之外的是如同夜色般的黑色毛,有着人类手掌那么长的獠牙突起在嘴唇外面,细长明亮的眼睛在微弱的光线下呈现出一种即便兽人看来也十分不祥的暗红色——却闪烁着法师在一些年长有学识的人类眼中才能看到的睿智之光。

他确实是兽人们中最为特殊的一个,他从商人那儿购买懂得计数写字的人类,向他们学习人类的语言文字与其他他觉得有用的知识——虽然这些“教导者”在被榨空了脑子里的内容后也不免沦为奴隶与食物,但在整个学习的过程中,据红袍法师所知,他们的待遇几乎和兽人们的战士一样好,为了这个,暴雪部落的勇士们还曾经动过一两场针对他们领的小暴动,但最后他们无一例外地成为了格什所能拿出的最为直白与确凿的证明——证明一个兽人去学习人类的东西并不会把他变得和人类一样懦弱无用。

哦,那时候格什还不是格什,他那时还是兽人赤眼,但自从他杀掉了部落中每一个敢于对他龇出牙齿的兽人——就没哪个兽人敢于再去撩拨他的胡须,他决定叫自己格什——在兽人的语言中,它意味着独一无二——的时候,当然也不会有人反对,哪怕是那个给他起名的老祭司。

“您是客人,”格什说,帐篷里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即便他在其他兽人乱哄哄叫嚷着竭力显示自己勇武的时候从来就是沉默不语,但只要他一出声音,是的,就是这样,所有的兽人都会闭上嘴,安静而专注地倾听他说出的每一个字:“您是客人,”格什重复道:“据说人类在招待他的客人时必须遵守三个准则,之中有一项就是主人必须保证客人的安全,法师,无论如何,战场都不会是个安全的地方,所以说,”他身上的甲胄十分齐全,并且看得出是依照他的身型所做的,他带着铁环手套的手在有着盘羊头颅那么大的膝盖上拍了拍:“到我的帐篷里来吧,”格什邀请道:“让我们喝酒,吃肉,击鼓,我那儿还留着三个人类女奴与一个吟游诗人,我们可以高高地坐在峰顶,燃起篝火,看着我们的勇士如何攻占雷霆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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